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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安市司法局 文号: 海法宣办〔2019〕13号
成文日期: 2019-08-12 发布日期: 2019-08-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推行网格普法“四大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行网格普法“四大机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8-20 08: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网格办、南通市法宣办《关于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网格办〔2019〕13号)的要求,充分发挥网格普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法治海安建设浓厚氛围,现结合我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际,就推行网格普法“四大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七五”普法以来,全市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建立完善大普法格局,各区镇、各部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对照当前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需求,在面上拓展、力量下沉、精准服务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随着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多元化、专业化需求的不断提升,需要进一步整合普法资源、积极延伸普法工作触角,通过组织网格化精准普法活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科学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盼,有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满足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和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推进法治海安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加强普法工作,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提高普法精准性、实效性,培育全民法治信仰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和管理体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群众多元法治需求、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助推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区镇、各部门要把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推动“七五”普法落地见效、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举措、有成效地开展。

二、主要内容

法治宣传教育具有培育法治信仰、倡导法治行为、预防矛盾纠纷、助推基层治理的社会功能,是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之一。要坚持资源整合、协调联动、精准施策、注重实效,以满足基层法治需求为导向,以丰富法治宣传供给为手段,以发展法治文化为路径,以推动社会治理实践为重点,通过健全完善“法治需求征集研判”“法治服务多元供给”“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法治乡村创新实践”“四大机制”,推动法治宣传广覆盖、见实效。

(一)建立以主动征集为先导的法治需求研判机制

各区镇要适应网格管理服务新要求,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其中,常态化实施普法活动。要以精准性、服务型普法为落脚点,以区镇为枢纽,依托基层网格和网格员收集汇总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法治需求,实施集中分析研判,为实施精准普法提供决策依据。主动适应网格管理服务“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的要求,建立法治需求征集研判工作制度,把网格员培养打造成普法工作的信息收集员、工作协调员、法律宣讲员、民主法治建设员。

法治需求征集研判,要坚持问题导向、民生方向、目标指向,力求信息实、分析透、举措准。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要发挥网格员深入基层、掌握民情的优势,在网格管理服务一线,尤其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线了解群众需求。要注重紧密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热点问题,找准基层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具体事项,推动专项普法行动。要深入农家院户、居民楼宇,多渠道、多层次精准采集群众法治需求,询问了解群众日常生活中最需要的法律问题,让普法工作贴近基层实际、贴近群众需求。二是关注民生方向。要落实“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衣食住行、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平安稳定、教育公平、社会保障等领域,紧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之需求组织普法行动。要围绕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点民生领域,深度分析不同年龄、行业的人群在不同阶段法治需求的规律和趋势,为法治宣传教育方案制定提供参考依据。三是聚焦目标指向。推行网格管理服务,其目的是以网格“小稳定”催生社会“大平安”。网格普法要主动融入“平安海安”总体目标,从网格“小稳定”着手,推动属地管理服务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网格管理服务“清仓见底”行动,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段等汇总网格内的社情民意,分析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现实法律需求,明确网格不同类型的普法任务和服务重点,实现“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菜单式普法”模式。

(二)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法治服务供给机制

各区镇要深刻把握实施网格普法的目的、意义,充分认识网格普法的出发点、落脚点是“最终要为基层群众提供丰富多元的法治服务供给”这一根本要求。在满足群众需求、丰富法治服务供给方面,要紧密结合不同区域、不同群体法治需求多元、接受方式多样的特点,在精准性、差别化普法上下功夫,强化产品研发、丰富服务供给,主动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精准施策,搭建起上下联动、网格互动、社会参与、全域覆盖的普法网络。

各区镇要深刻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及时性特点,主动对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一是主动“推”。充分发挥网格员熟悉辖区网格情况的优势,通过发动群众,配合各类普法力量,在重要时段、敏感节点,主动采取法治宣讲、文艺演出、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群众性法治文化产品供给,普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发挥网格员联系千家万户的亲缘优势和“法润民生”微信群的便捷优势,主动将法治宣传送到群众手里心里。二是引导“学”。要利用村居现有教育资源,放大村居“德法讲习所”阵地辐射效应,在党员活动日、村民会议、重大活动过程中,邀请社区民警、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专业力量开展法律讲座,引导村居干部、村居党员、网格长等基层法治宣传中坚力量主动学习法律,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互动“践”。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有机结合,注重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传统美德相融合。要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特别注重用生活中的案例进行普法解读,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崇德尚法、依法办事。要开展群众性道德法治实践活动,选树一批崇德尚法、诚信友善、孝老爱亲、依法办事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三)建立以政社互动为途径的法治文化建设机制

各区镇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渗透力强、群众参与度高、教育熏陶效果好的特点,在阵地延伸、活动拓展、作品创作上下功夫,注重融合发展、创新平台载体、加强政社互动,依托网格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法治文艺作品演出,积极打造信息先行、联动配合、共享互补的网格化普法模式,进一步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发展的新需求和新期盼。

法治文化建设要以群众性、互动性、公益性为原则,着力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真正让法治成为群众的一种习惯和常态生活方式。一是发挥统筹主导功能。各区镇要大力挖掘扶持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群众性法治文化项目,形成以线连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法治文化新格局,精心打造“一镇一品”“一村居一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创新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增强群众法治文化的时代元素,切实提升网格普法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二是发挥协调联动功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各执法司法单位依据执法(司法)权限、服务项目、管理职能,明确普法项目清单,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单位文化、行业文化渗透到群众性法治文化中去,综合运用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普及、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在管理服务中融入法治理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厉行法治、奉行法治、笃信法治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三是发挥社会参与功能。加强法治类社会组织培育,加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类志愿者队伍建设,围绕基层群众需求设计法治宣传、法律服务项目,将社会化服务内容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有效对接,挖掘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潜力,努力拓宽人民群众、普法社会组织等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途径,扶持和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活动,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良性互动的格局,吸引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四)建立以基层善治为目标的法治乡村实践机制

各区镇要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推进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良性互动,将法治意识、道德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渗透到群众日常规则养成,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增强其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区镇要依托网格管理和服务团队,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为基层群众提供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法治服务,努力营造人人尊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社会良序善治的法治环境。一是以自治为基石。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居民)自治机制,结合网格管理服务,探索多元的农村社区协商形式,拓宽网格内协商议事途径,完善村民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以切实解决村(居)民实际困难、问题诉求为目标,深化“网格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帮助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二是以法治为根本。强化法治监督,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将依法治理与普法工作相结合,提高村民法治素养和合理表达诉求的能力,使村民充分享有参与权、监督权。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开展精准化法律扶贫,为“病残孤老灾”五类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让法律服务更多的惠及人民群众。三是以德治为引领。紧密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发挥道德的约束、凝聚功能,不断提升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为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加大“以德治村”的引导力度,注重发挥新时代道德模范、海安好人等典型人物的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宣传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传播乡村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德尚法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要求

推行网格普法是适应新时代要求和群众新期待的创新性工作,是事关普法工作深化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事关基层和谐稳定的社会性、系统性工程,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谋划,加强组织,务求实效。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加强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与组织领导。要将网格化普法工作作为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纳入各级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予以重点部署、重点安排。各区镇要结合网格管理服务实际,研究制定推进网格普法的具体行动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此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见效。

(二)协调联动,务求实效。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网格普法意识,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根据网格化普法的客观规律和实际需要,坚持传统手段和现代方式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推进精准化实施。各执法司法部门要把推进网格普法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形成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专业法宣传、执法司法案例解读进乡村。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在落实网格普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报市法宣办研究协调解决。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形成宣传合力,及时报道活动中的亮点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注重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成功做法,以线带面,推动工作有效落实。要发挥融媒体优势,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方案请于8月20日前报送到市法宣办。联系人:卢微微,电话:81861608,邮箱:hsx81861608@126.com

海安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海安市法治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