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sfj/2021-00057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司法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4-06 发布日期: 2021-04-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七届“4·8司法日” 联动服务宣传的通知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七届“4·8司法日” 联动服务宣传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4-09 16: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七届“4·8司法日”

联动服务宣传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充分展现我市依法治市、严格执法、刑罚执行、普法守法方面的创新成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投身平安海安、法治海安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七届“4·8司法日”联动服务宣传活动的通知》(苏司办电〔2021〕11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届“4·8司法日”联动服务宣传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治让生活更美好

——12348,司法行政护航服务你我他

二、时间安排

主要集中在4月8日前后各7天进行。

三、活动策划

1.走进“法治热线”海安电台

活动时间:4月6日

主要内容:司法局负责人做客海安“法治热线”栏目开展一期“12348”专题宣传,宣传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布2020年司法行政惠民实事工作成效和2021年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介绍海安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功能,回应公众关切。节目后将“法治热线”录播音频转发给各区镇,由各区镇派发给村居广播站,通过村级广播的方式,将听众的影响范围扩大至农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的“知晓率”。

2.组织参观法治文化示范点

活动时间:4月期间

主要内容:组织机关干部、学生、工人等不同群体人员游览“海安市宪法教育馆”“海安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凤山村法治文化游园”等法治文化示范点,聆听法治文化故事,感受法治文化魅力。将法治文化示范点简介通过“尚法海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推送,进一步扩大法治文化示范点影响力。

3.推行“12348法律服务队+乡村振兴”工程

活动时间:4月期间

主要内容:健全完善12348法律服务队组织机制,与镇(街道)完成挂钩结对,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需求的要点深入调研,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实施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村居、进学校等活动。不断丰富结对服务内容和载体形式,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4.实施村居法律顾问法治讲堂

活动时间:4月期间

主要内容:4月份,法律顾问集中到所签约村(居)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举办1次法治讲座,组织群众开展一次履职情况和服务质量检查打分,检查“法润民生群”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

5.开展“4·8司法日”线下法律服务

活动时间:4月期间。

主要内容:全市15个镇(街道)组织本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社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人员,结合司法局发布十大惠民志愿服务实事以及“法润海安 2021春风行动”,因地制宜进园区、走村居、入网格,积极宣传司法行政职能任务、司法行政惠民实事内容及法律服务途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政策法规解读、法治体检、法律服务等。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主动性和协作性,把“4·8司法日”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向群众宣传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展现“司法为民”新形象的重要契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措施上确保到位。

(二)围绕主题,抓好统筹。各单位要结合职能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将活动与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与“法润海安·2021春风行动”“法律惠民生·拓展工程”等主体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任务统筹、人力统筹、资源统筹,结合各自实际细化活动方案,完成规定动作,丰富自选动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任务落实,确保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营造氛围,确保实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中的亮点、典型事例报送政治处,持续营造声势,不断扩大4·8司法日的社会影响。

4月8日前活动开展情况请于4月9日下班前报局办公室,4·8司法日期间活动请于4月21日前报局办公室,联系人:李海建,联系电话:81861600,邮箱:hasfjbgs@163.com。

海安市司法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