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sfj/2018-00139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司法局 文号: 海司发〔2018〕7号
成文日期: 2018-03-07 发布日期: 2018-03-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成立“12348‘提效护航’服务队”的通知
关于成立“12348‘提效护航’服务队”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3-12 14: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机关各科室:

为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抓好2018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为“全力打造产业高地 聚力建设幸福之城”,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务保障,努力打造更高水平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机关“12348‘提效护航’服务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要求,围绕“提档增速促改革、提质增靓创品牌、提神增劲抓落实”,带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做优、做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务保障。

二、人员组成

县局成立6支12348“提效护航”服务队,每支队伍由局领导带队,有关科室参与,抽调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每支队伍分别挂钩包干1-2个区镇,挂钩区镇同时作为局领导基层工作联系点和调研点。挂钩包干时间为1年,今后视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三、主要任务

1.抓好督促检查。督查各区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省、市、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督查各区镇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三大攻坚战”、参与“百所对接服务百镇(街道)”活动和服务产业经济发展“三项行动”情况,落实省厅、市局、县局各项富民惠民举措情况。

2.抓好业务指导。向各区镇党委政府通报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交换意见。结合各区镇2017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评结果,帮助各区镇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帮助基层破解难题并开展帮扶。指导各区镇抓好省、市、县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责任书任务落实。

3.抓好调查研究。走访企业、村居和基层干部群众,了解法律服务需求,听取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司法行政改革等年度重点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形成理论研讨文章。

4.抓好品牌打造。按照“一镇一品牌、一镇一特色、一镇一创新”工作目标,帮助各区镇梳理、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培植、推广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各自的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局机关全体要切实增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主动开展服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带头转变作风,将狠抓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举措贯穿全年各项工作的始终,切实发挥好12348“提效护航”服务队的作用。

2.深入基层,精准服务。各“提效护航”服务队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基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及时帮助整改提高,补齐短板,确保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要树立主动服务、精准服务的理念,深入基层,进企入户,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基层、企业、群众的服务需求,认真研究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确保将问题困难找准,将对策措施订实。县局将结合绩效评价,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工作情况。

3.健全机制,加强督导。“提效护航”服务队要建立“五个一”工作制度,即每两个月到挂钩区镇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两个月参与开展“法企同行”活动1次,局领导和科室全体人员分别加入1个村居法律顾问群,对挂钩区镇重点工作情况每两个月分析报告1次,对“提效护航”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每两个月交流1次。局机关成立12348“提效护航”协调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管理、督促检查、监督指导。各组要主动服务,加强指导,并及时向协调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4.转变作风,严格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带着真心到基层调查研究、带着真招帮基层解决问题、带着真诚联系服务企业和群众,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见效。

附件:海安县司法局12348“提效护航”服务队分组安排

                    2018年3月7日


 

附件

海安县司法局12348“提效护航”服务队分组安排

组  别

局领导

参与科室

挂钩区镇

第一组

徐向东

办公室

开发区

第二组

沙祥生

公律科

高新区

第三组

王龙海

公证处

滨海新区、李堡镇

第四组

周林

宣传科

大公镇、雅周镇

第五组

黄德春

基层科、矫正科

曲塘镇、南莫镇

第六组

芦霞

援助中心、信息办

白甸镇、墩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