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sfj/2018-00143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司法局 文号: 海司发〔2018〕14号
成文日期: 2018-03-22 发布日期: 2018-03-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 成立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及 上市企业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关于 成立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及 上市企业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来源: 海安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3-23 14:41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支持更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实现全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更大突破,经研究,成立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整合律师骨干法律服务力量,组建上市企业法律服务团。具体通知如下:

1.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向东

副组长:沙祥生

成 员:王龙海 周 林 黄德春

芦 霞 许立群 顾友勤

主要职责:定期分析本局挂钩服务企业上市进展情况,研究上市挂牌工作推进计划、服务举措,协调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开展企业上市挂牌对接工作,由沙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范田晶同志担任联络员。

2.上市企业法律服务团

团 长:许立群 海安县律师协会会长

江苏紫石律师事务所主任

副团长:顾友勤 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海安县律师协会秘书长

成 员:任德善 海安县律师协会监事长

江苏海陵律师事务所主任

沈 群 海安县律师协会副会长

江苏震阳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书侠 海安县律师协会副会长

江苏维多利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文惠 江苏海陵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周 旭 江苏维多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工作职责:深入上市企业,特别是拟上市的大型企业,对接挂牌运作过程中的法律服务需求,进行法律体检风险研判,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内部治理、解决涉法问题。

服务方式:

定点服务。以南通市通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联系点,常态联系、定期服务。

流动服务。实行“流动式”服务机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值班点,安排律师轮流值班,推行预约上门制,对有需要的企业指派律师上门服务,量身定制服务套餐,提供便捷服务。

集中走访。加强与县上市办联系对接,根据全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保障。结合“法企同行”“法润海安”等系列活动,到大型企业、上市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提供定期“法律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