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sfj/2018-0014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司法局 文号: 海司发〔2018〕44号
成文日期: 2018-08-09 发布日期: 2018-08-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 “弘扬时代新风,文明司法在行动”主题活动的方案
关于开展 “弘扬时代新风,文明司法在行动”主题活动的方案
来源: 海安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8-13 15: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大力弘扬时代新风,进一步提升司法文明形象,根据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弘扬时代新风,文明行业(单位)在行动”主题活动的通知》(海文明办〔2018〕36号)文件精神,结合海安司法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弘扬时代新风,文明司法在行动”主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以品质优秀、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秩序优良为重点,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积极投身文明单位创建,促进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明显改善,努力为海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理想信念培树行动

1.开展“使命·责任·担当”主题讨论。7月底前,围绕“使命·责任·担当”主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专题讨论,引导司法行政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推动形成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时代新人的生动局面。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月底前,全局党员干部围绕主题撰写一篇征文,着力展示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的思路举措、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生动实践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9月份党员活动日,局机关党支部组织主题演讲比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给予表彰奖励。

3.开展“机关读书月”活动。9月份为机关读书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书目、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等,从中找精神动力、找思想方法、找发展路径,把学习的过程作为认清新的历史方位、时代坐标、发展要求的过程,引导干部职工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二)文明新风弘扬行动

4.加强道德讲堂建设。以“爱、敬、诚、善”为主题,开展“唱歌曲、学模范(讲故事、观视频)、诵经典、谈感悟、作点评、送吉祥”六个一活动,将道德讲堂融入生活、工作、重大节庆活动,引导机关干部从道德教育走向道德实践。开展“德法讲习所”建设,先期选择开发区、高新区各2个村居、其他区镇各1个村居作为试点,10月份前对试点村居进行重点培育,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年底前实现村居“德法讲习所”全覆盖,推动形成德法相彰的浓厚氛围。

5.开展“十佳调解员”评选表彰。在有关媒体集中展示人民调解过程涌现出来中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发挥好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示范引导和传帮带作用,让先进群体引领社会和谐新风尚。

6.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结合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有关规定,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生态文明殡葬,做移风易俗的示范者,促进形成和谐清新人际关系。

7.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行动。通过“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提升机关文明形象,引导机关人员自觉践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有序排队、文明就餐等公共道德,注重言谈举止和个人形象,办公端坐,克服猥琐之形、邋遢之习,告别陋习、共建文明。

(三)便民服务提升行动

8.开展“靓化服务窗口”行动。发挥窗口一线先锋示范作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最简、最快、最优,公平、公正、公开,数字、智慧、共享,文明、高效、清廉”为目标,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不断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9.全面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对以下6大类15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让当事人办证“最多跑一次”:(一)婚姻状况、亲属(直系)关系;(二)住所地、违法犯罪记录;(三) 出生、死亡、身份、曾用名;(四)学历、学位;(五)职务、职称、资格;(六)证书(执照)、文本相符。

10.开通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平台建设,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缩短审批期限,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强化办案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0件以上。

(四)优质服务竞赛行动

11.比规范服务赛技能。开展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服务规范培训和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提升服务效能。

12.比诚实守信赛服务。围绕“阳光执法”“共筑诚信”主题,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及基层司法所等窗口单位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业务公开、执法公示、规范服务等,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3.比行业作风赛业绩。在各司法所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中开展“干部亮承诺”行动,对确定的目标、议定的事项、明确的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岗位职能按季度亮出工作承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形成“不等、不拖、不推、不慢”的工作作风,展示勇争一流的工作业绩。

(五)履责担当示范行动

14.履行文明共建责任。围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美化社区生活环境、完善社区基础设施”,与洋港社区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市民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15.履行社会公益责任。积极组织全系统人员参加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志愿服务。扎实开展“帮村帮户”活动,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低收入家庭社区服刑人员“助学”行动,帮助协调解决低收入家庭服刑人员及其子女就学难题。

16.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开展“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节约一升油”五节约行动,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实施机关办公环境每周集中清理、每周督查点评活动,保持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开展节俭养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

三、相关要求

1.组织发动,全员参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发动本部门全体人员学习方案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局机关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贯彻落实好活动方案要求。

2.督查推进,务求实效。为切实推动“弘扬时代新风,文明行业在行动”主题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督查组,由12348法律服务队结合巡查做好督查工作,按季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计入日常绩效考评,与年终考核挂钩,确保活动覆盖每个窗口单位、每个干部职工,活动开展常态长效。

3.打造品牌,典型示范。各单位结合各自分工职能,善于总结提炼形成具有特色的工作品牌,积极开展基层窗口单位示范点建设,加强典型培育,为提升海安司法文明形象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