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编制2011年度海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至到2011年12月15日,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基本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七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基本信息
2011年,县司法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陈礼存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张维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海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司法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工作协调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反映我局开展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扎实有效的开展,我局严把政务信息上网审核关,严格做到“谁主管、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司法行政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2011年,我局健全了组织机制,确定了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正式铺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有关文件、信息发布在网上,方便了群众和本系统工作人员查阅,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作为政府部门网站,我们也及时与上级部门门户网站加强联系,建立链接,加强信息的互通。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1年,我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以及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研究起草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重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着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按照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的探索力度。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我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为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