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2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海安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1861612)。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扩大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下是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设1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局多次召开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等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同时,为有效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发布质量,我局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教育。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了《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县司法局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等五项制度并狠抓落实,有效促进和推动了局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创新载体,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海安司法行政门户网站、海安普法网等的维护更新工作,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编好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外,还结合我局实际公开了司法行政新闻、政务动态等内容,方便群众了解有关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1月1 日至12月31日,我局利用海安县政府网、海安司法行政门户网,海安普法网、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内容包括本局工作相关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机构职能、服务指南、业务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相关文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我局2012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 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和减免情况为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学习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专职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对确定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