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2149/2014-0000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安县司法局 | 文号: | 海司发[2014]4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2-27 | 发布日期: | 2014-02-27 | 有效性: | |
名称: | 海安县司法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海安县司法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安县司法局
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央、省、市、县委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沙祥生
副组长:张建华
成 员:王龙海、周 林、黄德春、张维林 、李海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海建、顾友勤、吕传龙、周小平、刘臻、崔海涛组成,负责日常事务。李海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小平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
海安县司法局
2014年2月27日
抄 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安县司法局 2014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