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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号: | 海司发〔2017〕18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6-05 | 发布日期: | 2017-06-05 | 有效性: | |
名称: | 海安县司法局关于成立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海安县司法局关于成立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机关各科室:
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对于深度整合资源,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管理服务效能,促进“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争创省司法厅标准化建设综合试点单位,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海安县司法局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建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沙祥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 平 副局长
王龙海 纪检组长
周 林 副局长
黄德春 副局长
成 员:李海建 办公室主任
吕传龙 监察室主任
曹玉伦 基层科科长
章海洋 社区矫正科科长
顾友勤 公律科科长
桑 江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媛媛 宣传科副科长
刘海春 公证处主任
卢微微 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由黄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微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