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6-05 09:3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对涉企行政检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包括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频次上限、检查标准、检查计划等):

一、检查主体

https://mp.weixin.qq.com/s/px01jssoZm7axhkWXT_5vQ

二、各行政检查主体公示信息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体育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市自然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  .  .  .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  .  .  .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应急管理局  .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统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税务局  .  .  .

市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