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职能
来源: 综检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25 10:4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开展相关技术合同。承担政府下达的各项抽查任务,为政府了解产品质量状况提供可靠的原始数据资料。为法律部门提供仲裁检验,接受执法部门委托承担产商品检验检测。根据委托为全市消费者维权和生产企业提供检验服务,向社会提供公正计量、计量测试、委托检测服务。为有关部门开展产商品监督执法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公益性、基础性检验检测技术方法研究,承担质量技术咨询和检验检测技能培训。

(三)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任务,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工作。

(四)建立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确保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进行量值传递,开展计量校准,保证量值的溯源性。

(五)按照上级规定开展相关药品检验检测、根据行政机关委托开展药品抽样送检工作。

(六)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工作。

(七)承办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