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15 14:05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826559,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8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做好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工作,实现各领域信息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务公开质效不断提升。

1.主动公开方面。根据上级对市场监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聚焦政策公告、食药安全、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海安政府网海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模块公开,发布信息11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150条,通过网站收到市长信箱信息10件,均按时予以答复。

2.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本格式,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分办、处理、审查、答复等各环节,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获取方式和途径等进一步明确,确保渠道畅通,及时受理。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均按规定时限和流程予以答复,做到答复及时准确规范。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方面。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推进,明确蒋克荣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时,明确两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一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及网络安全责任制度,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务实开展抽查检查、执法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跨部门联合检查对象数量达1493个、占比为56%,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部门占比80%,应查任务完成率100%,双随机APP使用率达80.52%,涉企信息归集部门33个,归集2类以上信息部门28个,归集3类以上信息部门13个,部门覆盖率、联合监管比率、检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信息归集部门占比率、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率、公示率等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或超过满分标准。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在门户网站分别开辟公共安全管理、检验检测等专栏,主动公开重点工作落实、重要政策执行等情况,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改进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2

行政强制

2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1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还还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信息发布更新不够及时,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仍需加强。

2024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了解和掌握百姓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使我局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探索通过音频图文等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提升动态公开的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