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0 12:5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安市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8826559)。

一、概述

2018年,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政府办公室、市工商局办公室、市质监局办公室、市食药局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跟踪与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二是不断加强规范工作。围绕公众需求,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定位,达到应公开尽公开的目的。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三是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理论调研,认真思考政府信息公开深层次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政务外网公开。主要是通过海安政府网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模块公开,发布信息260条。

2.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120条。

3.通过公共查阅场所公开。发挥局机关大厅和各分局的触摸屏、档案室等政府信息公开定点查阅场所发布信息作用,及时更新内容,拓展查阅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相关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程序,以“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统一答复”的原则,制作统一文书格式,由办公室受理现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流到责任部门办理,进行跟踪督查,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办公室人员统一对外答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在公开平台上开通依申请公开信息信箱,由专人每天定时接收邮件,通过“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方式,有效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监督权。2018年,我局共处理网民的各类咨询留言37条,收到信函信息公开申请3件,在报请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后,均在第一时间内给予认真、细致地回复,无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的现象,受到网友的一致好评,。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2018年,我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施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意义认识还存在不足;主动公开中的文件数量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百姓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使我局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让外界进一步了解海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认真做好网上来信回复,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平台建设。树立信息公开大平台综合服务应用的示范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利用率和参与率。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