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0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等工作;协助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县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基层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承担全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基层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承担全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法制科   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按照授权范围承担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局行政案件审理工作;承担全县普法的组织工作。
组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管理和食品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全县系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受理全县质量技术监督举报、投诉、申诉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县打假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质量管理与监督科  拟订全县质量振兴工作发展规划;发布全县质量状况公告;承担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参与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认证认可活动;实施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受理认证认可的投诉和申诉,协助组织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统一监督全县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拟定上报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工作;组织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检查;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
  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协助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组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协助新产品、引进技术重大项目标准化的审查工作;指导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县主要贸易国家(地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研究、评议、预警、应对及信息服务工作;组织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全县标准情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工作证;监督管理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协调组织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承担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能源效率标识的管理;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特种设备检验作业人员的资质考核工作;公布特种设备安全及能效状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负责高能耗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食品生产监管科  拟订全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专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调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或事件,组织专项监督抽查。
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管理财务、基建和各项经费;负责业务综合统计、分析,收费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科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