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负责人工作分工重新调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质技监党组发〔2014〕22号

                   关于局负责人工作分工重新调整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南通特检分院海安所:
    根据上级组织人事安排,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局负责人工作分工重新调整如下:
    邓  澄  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
    郑延江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机关目标考核、人事、劳资、信访、纪检监察、作风效能建设、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负责质量管理与监督、食品安全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双招双引等重点中心工作。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质量管理与监督科、食品生产监管科、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办公室。
    陈  洪  副局长、主任科员  负责计划财务、科技、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检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银政企携手攀新高、服务企业科技行等重点中心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标准计量科、总师办、海安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海安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苏省锻压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杨姝莉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党的建设、民主法制、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创新(综合治理)工作;分管法制科、稽查大队。
    朱  军  党组成员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负责产业集群培育等重点中心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产业集群培育办公室、行政服务科,联系南通特检分院海安所。
    王  磊  局长助理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统战、双拥、宣传(网络舆情)工作;负责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查检查;负责挂钩帮扶,协助做好房屋征收、双招双引等重点中心工作。协助分管局办公室(纪检室)、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办公室。
    张  勤  主任科员 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调研,协助做好中心工作。
    孙  洪  主任科员 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调研,协助做好中心工作。

        中共南通市海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2014年10月22日

   
抄 送:南通质监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有关部门。
南通市海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