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安佳德福购物中心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佳德福购物中心销售的豇豆,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佳德福购物中心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豇豆7.5kg,已销售7.5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佳德福购物中心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56号。
二、海安蓝波购物中心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蓝波购物中心销售的细芹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蓝波购物中心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细芹菜5kg,已销售5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蓝波购物中心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81号。
三、海安润港超市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润港超市销售的精品橙,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润港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精品橙5kg,已销售5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润港超市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80号。
四、***(经营者:丁园园)
(一)抽检基本信息。 ***(经营者:丁园园)销售的龙眼,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经营者:丁园园)销售龙眼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龙眼1 箱, 共计12.50kg,已销售1 箱, 共计12.50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者:丁园园)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53号。
五、海安钱家副食品商行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钱家副食品商行销售的脆山药,咪鲜胺项目、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钱家副食品商行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脆山药2.5kg,已销售2.5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钱家副食品商行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66号。
六、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汽车站加盟店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汽车站加盟店销售的铁杆山药,咪鲜胺项目、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汽车站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铁杆山药5kg,已销售5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汽车站加盟店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57号。
七、海安烟雨三塘餐厅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烟雨三塘餐厅使用的生姜,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烟雨三塘餐厅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生姜10kg,已使用10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烟雨三塘餐厅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64号。
八、海安邻知道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邻知道生鲜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邻知道生鲜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生姜5kg,已销售5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邻知道生鲜超市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65号。
九、海安零贰陆蔬果店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零贰陆蔬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零贰陆蔬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生姜4kg,已销售4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零贰陆蔬果店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63号。
十、海安科源食品厂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科源食品厂销售的春饼(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科源食品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春饼(糕点)45袋,已销售45袋。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科源食品厂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58号。
十一、海安市金诚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市金诚生鲜超市销售的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市金诚生鲜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辣椒4.05kg,已销售4.05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市金诚生鲜超市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60号。
十二、海安秋梅生鲜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秋梅生鲜蔬菜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和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秋梅生鲜蔬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大葱3.29kg,已销售3.29kg,购进该批次生姜3.5kg,已销售3.5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秋梅生鲜蔬菜店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70号。
十三、海安郭芹果蔬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郭芹果蔬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和螺丝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郭芹果蔬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生姜3.4kg,已销售3.4kg,购进该批次螺丝椒(辣椒)3kg,已销售3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郭芹果蔬经营部予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2025〕71号。
十四、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海安东湖路分公司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海安东湖路分公司销售的咸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海安东湖路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海安东湖路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咸肉10kg,已销售10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核查,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海安东湖路分公司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义务,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十五、海安市好想来购物超市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市好想来购物超市销售的玉米淀粉,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市好想来购物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海安市好想来购物超市共购进该批次玉米淀粉24袋,已销售24袋。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核查,海安市好想来购物超市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义务,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十六、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销售的可口带鱼(畜禽水产罐头),商业无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共购进该批次可口带鱼(畜禽水产罐头)30袋,已销售30袋。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核查,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义务,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十七、海安品佳购物中心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品佳购物中心销售的芝麻糊营养糕(无添加蔗糖、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品佳购物中心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海安品佳购物中心共购进该批次芝麻糊营养糕6kg,已销售6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核查,海安品佳购物中心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义务,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