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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文化艺术中心、信访接待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2-01 字体:[ ]

海安市文化艺术中心、信访接待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和面试已结束,根据《海安市融媒体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信访接待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20年12月3日上午。

(二)体检地点

入围体检的考生须于12月3日上午7:30前到海安中央广场(中坝中路103号)集中,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不得迟到。

三、体检程序

(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于体检当日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体检集中地点,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须准备体检费用(现金),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检查。

(三)考生全部项目检查完毕经体检医院确认后,自行返程。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并签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中地点并签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2),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对体重、视力、血压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

(三)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疑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特别提醒:考生往返途中的安全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

       附1:海安市融媒体中心、文化艺术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2:体检注意事项.doc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