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rsj/2023-00185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海人社〔2023〕55号
成文日期: 2023-05-06 发布日期: 2023-05-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局负责人分工的通知
关于局负责人分工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5-08 14: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局负责人分工如下:

顾维斌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审计工作。

王  鲲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含交办工作和重点工作督办)和巡察整改工作。负责人事、机关内部管理与考核、内部审计和社保基金监管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意识形态、舆情处置、法律法规有效施行监督、省市高质量发展指标、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老干部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全周期、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智慧城市建设与联动指挥、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重点中心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伤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与管护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监督审计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伤保险科、信息管理中心(包含工伤支付)。

钟晓卫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人事考试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区镇、街道(办事处)人社重点工作考核。负责人才资源开发、人才引进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再就业、创业促进就业、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负责招才引智、招工引劳、服务企业科技行、营商环境评价、职业技能提升、乡村振兴、“5123”大企业培育、产业集群培育、质量强市、教育强市、“帮扶略阳”(对口协作)、现代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军民融合等重点中心工作。协助负责省市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表彰奖励与考核培训科)、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处、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企业人才站、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王筱莉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务、社保基金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破产清算、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上市挂牌、税收协同共治、财政审计、向上争取资金、文明殡葬、双拥等重点中心工作。协助负责省市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和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财务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袁海秋  正科级干部。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级机关综合考核工作。负责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健康海安)、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强市、打造上海卫星城(宽领域融入苏南)等重点中心工作。分管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夏永和  党组成员。负责依法行政、生态文明建设、政务服务、统计、局信访维稳、双随机一公开、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建设(含城镇居民增收、GDP考核指标)等工作;协助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分管劳动关系与政策法规科(劳动保障监察科、行政服务科、调解仲裁管理科)、 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协助分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卢克山  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含交办工作和重点工作督办)和信访维稳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重点中心工作。

刘  勇  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破产清算、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重点中心工作。

局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