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22年度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3-25 16:2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人社〔2022〕39号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平台、各培训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增强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和稳定就业的作用,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通过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劳动者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增长就业技能,拓宽就业之路,开启致富之门。扎实推进就业培训“云眸工程”,努力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目标任务

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300人;职业指导培训1000人;指导15家企业开展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扎实推进就业培训“云眸工程”;大力引进优质培训资源,拓宽培训工种;对培训获证的失业人员进行跟踪服务,促进就业。

三、工作举措

1.推进就业技能培训

人社部门,各区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平台,培训机构三方联动,共同推进全市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人社部门负责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具体指导;区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平台对本辖区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见附件1)(此项工作4月底完成并报送就业处培训科),在充分了解培训意愿和培训工种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培训,按照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系统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培训专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对培训获证的人员进行跟踪服务,了解就业需求并推荐就业,每月20日前上报就业情况汇总表,就业处培训科根据报送情况按季通报。

2.组织实施职业指导培训

海安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海安中专)是具备职业指导资质的培训机构,具体承担我市的职业指导培训工作,海安中专须积极与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对接职业指导培训事宜;各区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海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确定培训人员,安排培训场所,及时报送培训计划(见附件2)至就业处培训科。

3.指导企业开展岗前培训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通过系统获得的数据,实地走访全市用工量大的规上企业,鼓励、引导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对新录用人员结合就业岗位的实际要求开展有针对性地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知识、基础技能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须进行结业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企业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人社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补贴。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及时主动服务企业做好业务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岗前培训,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岗前培训计划(见附件2)至就业处培训科。

4.指导企业开展提升培训

(1)企业自主培训:我市已有符合条件成功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企业(见附件3),区镇、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有培训意愿的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向就业处培训科申请备案,符合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然后针对认定的工种开展自主培训,在企业开展自主培训过程中上门服务不少于两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培训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2)企业委托培训机构培训:企业根据培训需求委托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见附件4)为本单位参保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受委托的培训机构按照企业的需求和监管要求开展培训并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5.积极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机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开展线上培训。一是依托阿里巴巴旗下钉钉移动办公平台,采用直播互动方式进行教学,就业处培训科工作人员和区镇、街道培训专员采用培训机构开通子管理员帐号进入培训课堂实时查看的方式进行监管,保证职业培训的效果和质量。二是选择人社部推荐的优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云平台“中国职业培训在线(http://px.class.com.cn)”,培训机构(企业)登录机构注册,学员登录个人注册,由培训机构(企业)根据培训资质自行选择相对应的线上课程资源,通过班级管理、课程管理、在线考试等创建学习计划,工作人员通过线上监管平台实时对机构开班情况、学员线上课程学习进度、签到情况等进行培训全程监管。

在海安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理论培训可以全程采用线上培训,实操培训采取50%线上和50%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参加线上培训的学时计入培训总学时,完成培训计划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选择线上培训平台的待培训结束后将学员参加培训的数据导出并打印送交就业处培训科审核。

6.加强培训全程监管

海安作为省就业培训“云眸工程”建设试点地区,已正式上线,后期根据省厅要求扎实推进。培训机构开展的各类培训,所有学员均须录入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系统编班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考勤、课时安排按系统要求执行,培训过程证明材料须提供失业人员理论和实操培训全程视频,企业职工理论培训全程视频、实操分段视频(开课时、中途、结束前各5分钟),培训结束将视频刻录成光盘送培训科留存。各培训机构按要求开展培训并确保培训质量效果以及补贴资金的安全落实。

7.引进优质培训资源

签协备案的培训机构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尽其所能开展许可范围内的工种培训,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课时并开展相应的培训。另外,培训机构可以按照自身的培训能力和劳动者的需求引进优质的培训资源,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培训工种。通过丰富培训工种,增加劳动者选择余地,激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从而提升技能水平,增强就业能力。

四、工作要求

1.通力合作。人社部门作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工作的牵头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服务指导等工作。区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平台、培训机构、企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各自要求推进培训工作。

2.务求实效。各区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平台要按照劳动者的真实培训意愿指导其参加相应的培训,而不是整班制、完成任务式组织培训班,对培训获证的失业人员进行跟踪服务,直至其实现就业;培训机构要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更应该认识到培训对于职工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的作用,稳定的就业环境远比经济效益更为重要,职工技能提升、收入增加才更有利于稳定就业,企业的经济效益才会稳步增长。

3.加强宣传。区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平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4.强化考核。区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平台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后做好跟踪服务,按要求进行管理并纳入考核。

附件:

1.海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培训意愿及就业情况调查表.doc

2.海安市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培训计划安排表.doc

3.海安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企业信息一览表.docx

4.海安市培训机构信息一览表.doc

5.海安市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目标分解表.doc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