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2月份发放各类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海安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海人社〔2021〕125号)规定,经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拟拨付各类社保补贴共164469.04元,其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135人,160531.4元,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4人,3937.64元。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与就业处平台科联系,电话:88921559。
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