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仕清缴费年限认定的公示
冯仕清,男,身份证号码:3206211965****0219,2025年11月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由于其个人职工档案资料遗失,根据《关于修订<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函〔2024〕8号)的有关规定,现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其提供的材料记载:冯仕清1986年7月毕业于江苏化工学院,由江苏省人事局、南通市劳动人事局、海安县人事局逐级安排至原海安县塑料厂工作,人员性质为全民干部,1992年1月起开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提供了江苏省人事局介绍信存根、南通市劳动人事局介绍信、执行国发(89)83号文件企业职工浮动工资转为标准工资审批名册、1986年至1991年部分工资凭证等材料。经与公安机关初步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根据其补充提供的证据材料,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6年7月。
现根据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3-88921512、0513-88921579、12333。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