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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6-09 字体:[ ]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一)简易流程:

1.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止手续(单位/个体停保);

2.至27、29号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至新参保地申请办理接续手续。

(二)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需携带的资料:

1.本人养老保险转移书面签字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养老保险手册;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养老保险手册、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重要提醒:

1.如历年缴费中尚有欠费的,须先将欠费补缴;

2.如有医疗保险,须同时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办理窗口为医保局12号窗口(南通市范围内无需转移)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一)首要条件: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处于参保状态

(二)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时需提供的资料:

1.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需提供户口簿(我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重要提醒:将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上述资料递交至27、29号窗口

三、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25日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88921586

联系地址:海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长江东路10号东大楼三楼27、29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