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工作简报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9-01 15:0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第8期  总第123期

海安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1日

一、业务情况统计

2020年8月,海安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电话咨询总量为6517个,其中人工服务接听咨询3252个,占49.9%;自动语音服务3265个,占50.1%,本月服务满意度为99.8%。

2020年8月,来电业务量前五位的是:1.法定退休年龄咨询;2.失业补助金;3.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4.社会保障卡更换;5.劳动关系争议调解申请。

二、咨询热点答疑

问:2020年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对象?

调整对象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是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问: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标准?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人社案例精选

2020年下半年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还能享受吗?

答:根据江苏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海安市继续延长阶段性“免”“减”“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政策实施期限,为企业发展再添力。

“免”,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执行。

“减”,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大型企业等减半征收的参保单位,在享受减半政策后本年度内缴费仍有困难的,可继续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于2021年底进行补缴,在省公布的2021年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适合缴费工资档次,补缴免收利息和滞纳金。

四、人社新闻微播

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

2020年8月12日至9月11日,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夏季根治欠薪夏季攻坚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涉及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进一步推动工资支付制度的落实,确保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历史陈案早办结。

召开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调研座谈会

8月12日,为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工作,巩固和深化作风效能建设成果,市人社局组织召开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调研座谈会,各窗口单位围绕作风效能提升、业务能力建设、人员教育管理、便民惠企服务、作风效能考核等方面,分组进行了交流发言,剖析当前窗口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鲲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并围绕调研提纲,对窗口工作提出了“四个提升”的要求:一要注重思想理念的提升;二要注重外部环境的提升;三要注重学习能力和业务本领的提升;四要注重工作效能的提升。

高温送清凉 志愿沁民心

8月14日,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海安市人社局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了一次专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农民工朋友送去防暑降温物品的同时,提供人社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农民工维权口袋书等“精神套餐”。通过和农民工朋友“零距离、面对面”的交流,为他们答疑解惑,听取他们的心声,收集他们的诉求,拉近了人社部门与农民工朋友之间的距离,打通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最后一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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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南通劳动保障12333咨询服务中心;市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

本局领导、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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