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9号)
来源:海安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04-23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构筑疫情防控牢固防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管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海,确有特殊需要,一律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

三、所有幼儿园(托幼、托管机构)停止幼儿入园;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所有市民全面减少非必要的流动、活动。停止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极简,不串门、不聚餐、不打牌、不聚集,所有餐饮服务场所暂停堂食。健身房、游泳馆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保健按摩店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全部继续暂停开放。

五、所有人员进出各类公共场所须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农批市场、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并主动扫“场所二维码”,积极配合进行通行验证。相关场所和单位须落实专人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六、目前全市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奶类等日常生活物资储备充足,完全能够保证市场供应,满足市民需求。

七、疫情相关情况,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通报。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等不配合防疫相关规定、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上述防控措施自通告发布起生效,调整日期另行通知。

海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