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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25 字体:[ ]

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有关投标人:

根据江苏省政务办下发的《关于开展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我中心拟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保投标证金进行集中清退,请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投标人尽快前来办理。

一、保证金退还条件

(一)参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招投标活动已结束,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

(二)参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到中心来处理的。

二、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请持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到我中心办理保证金领退手续;

(二)保证金一律通过转账的方式退还;

(三)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五)咨询电话:0513-81819519、81819500。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