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有关投标人:
根据江苏省政务办下发的《关于开展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我中心拟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保投标证金进行集中清退,请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投标人尽快前来办理。
一、保证金退还条件
(一)参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招投标活动已结束,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
(二)参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到中心来处理的。
二、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请持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到我中心办理保证金领退手续;
(二)保证金一律通过转账的方式退还;
(三)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五)咨询电话:0513-81819519、81819500。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