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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解读

来源: 海安市 发布时间:2018-06-26 字体:[ ]

2018年5月3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导。去年12月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对全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随着“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三河三行业”整治等的深入开展,打响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增添了新的动力。但是总体来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挑战与机遇并存,因此亟需出台市级层面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南通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规划》把握主要原则

注重把握五个方面原则。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规划提出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最新要求,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总基调,以沿江生态保护为重点,坚持一脉相承、上下呼应,对于中央和省规划明确的“规定动作”,坚持逐条对照、认真落实。二是坚持积极稳妥。坚持以不低于国家与省标准为原则,对照《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南通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市相关部门提供的《规划》基础材料,立足南通基础和条件,注重务实和适度超前,科学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目标。三是体现南通特色。充分吸收《南通市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送审稿)》等各方面成果和经验,将通海港区与如皋港区、五山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和策应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等工作纳入《规划》之中,充分体现南通特色。四是促进持续保护。深化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实践,通过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落实规划环评刚性约束、推行负面清单管理等举措,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步伐,营造有利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五是实现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通过实行用水总量管理、开展用水强度控制、强化源头污染防治等举措,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增强和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9章33节。

第一章,分析了基础与形势。在工作成效方面,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治污减排工程项目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在问题与挑战方面,我市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退化趋势;环境风险防控任务较重,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任重道远。在战略机遇方面,提出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全面推动大保护,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第二章,明确了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治理的难点重点为突破口,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三河三行业”整治、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为主要抓手,严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建立健全长江生态环境协同共保机制,努力把长江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廊道。《规划》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系统保护;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强化底线,严格约束;改革创新,科技支撑”为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河流、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的总体目标,以及“建设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优美长江、安全长江”的子目标,并且设置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保育恢复生态系统、维护清洁水环境、改善城乡环境、管控环境风险等包含五大类18项指标的目标体系。

第三至八章,提出了“六个进一步”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水资源保护与科学利用,严格用水总量与强度双控,实行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提升生态红线保护水平,强化岸线保护,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行质量底线管理,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改善空气质量,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强化环境应急联动,遏制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进一步强化协同保护制度保障,健全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环境管理措施,开展绿色发展示范引领。

第九章,明确了保障措施。《规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环境法治、加强政策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支撑、实行信息公开、严格评估考核等七大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