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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安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4 字体:[ ]

——2018112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潘世华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全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8.8亿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2亿元。

2017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同口径增长8.9%;其中县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同口径增长10.1%

2)支出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全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1.68亿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4.48亿元。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批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增0.06亿元,另区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减1.55亿元,调整后,全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70.19亿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4.54亿元。2017年,含省市专项转移支付及补助支出和上年按规定结转支出在内,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91.86亿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76.16亿元。2017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6.98亿元,完成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的94.7%,增长6.9%。其中,县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2.5亿元,完成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的95.2%,增长11.2%

3)平衡情况

2017年,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成财力及补助为60.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亿元,省财政税收返还及财力性转移收入15.32亿元,全年上解支出14.5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9.69亿元,上级专款收入15.4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6.2亿元(含政府性基金转列结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亿元,调入其他资金4.38亿元,总财力110.76亿元;当年支出预算为91.8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6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4)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①省对县转移支付情况:根据现行省对县财政管理体制,含税收返还在内,2017年省对我县转移支付共计30.8亿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3.49亿元,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1.8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48亿元;全年上解支出14.51亿元,主要项目:体制上解12.16亿元,其他结算上解(扣解)0.36亿元,专项扣款上解1.99亿元。

②镇级分成财力及县对镇转移支付情况:全年镇级体制结算分成财力及转移支付15.65亿元,其中:镇级体制正常财力基数8.8亿元,相关税收超收分成及补助6.85亿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7年初,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亿元。预算执行中,收回各类结余存量资金补充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2亿元,当年收入超收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亿元,全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合计为5.41亿元,其中当年实际可动用4.2亿元。为平衡年度预算,2017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亿元,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为1.2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3.45亿元,均为本级预算。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调减收入预算0.03亿元,调整后,全县2017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3.42亿元

2017年,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63.39亿元,完成预算的99.9%

2)支出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2.99亿元。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调增支出预算9.91亿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72.9亿元。2017年,含省市专项转移支付及补助支出和上年按规定结转支出在内,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74.79亿元。2017年,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总支出74.03亿元,完成总支出预算的99%

3)平衡情况

2017年,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分成财力及补助为63.3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63.39亿元,全年上解支出0.0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6.9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53亿元,总财力82.25亿元;当年支出预算为74.7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99亿元;调出资金0.47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4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省对县财政管理体制,2017年省对我县转移支付补助共计0.35亿元。全年上解支出0.01亿元,主要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上解。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15亿元,支出预算为零,均为本级预算。

2017年,全县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18亿元,完成预算的12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8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3.82亿元,支出预算52.29亿元,均为本级预算。

预算执行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调减收入预算0.13亿元,调减支出预算0.78亿元。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3.69亿元,支出预算为51.51亿元。

2017年,全县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25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9%;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44亿元,完成预算的84.3%;当年结余4.81亿元,累计结余61.97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全县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2017年,省财政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77亿元(含新增债务限额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2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5亿元(含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0亿元)。截至2017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为166.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7.24亿元,专项债务39.37亿元。

2)全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4.6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69亿元,专项债务6.99亿元;付息和发行费支出3.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4亿元,专项债务0.72亿元。

6.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7年,对5个县本级试点部门和21个县本级及区镇的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在预算编制中充分运用评价结果,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2017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0.9亿元。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调减收入预算2.1亿元。调整后,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8.8亿元

2017年,高新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

2.支出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2017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9亿元。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调减支出预算2.38亿元。调整后,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6.81亿元。

2017年,高新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8%

3.平衡情况

2017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分成财力及补助为6.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亿元,县对海安高新区分成财力及补助6.9亿元,体制上解18.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81亿元;当年结余0.09亿元。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在财政决算过程中还将会有些变化,届时将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7年,我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稳中快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助力发展,财政乘数效应充分彰显

制定完善了新型工业化、科技创新及旅游业发展等多项政策意见,以财政政策资金积极撬动并优化经济发展质态,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品牌化、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让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当年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减负1500万元,取消调整了部分政府性基金,全年累计为企业减少各项基金6000万元。全年向上申报产业振兴、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等290个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达19.7亿元;兑现工业、服务业、建筑业、旅游业、科技、外贸、金融等各项奖励7907.8万元。为62家、次中小科技型企业发放“苏科贷”、“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小微企业创业贷”等项目贷款2.76亿元,引导峰融创业投资基金投资4家企业共6810万元,有效破解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二)创新举措,财政收入“蛋糕”扩量提质

一是强化税收协同共治管理。出台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意见,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换制度,加强国税、地税联合风险管理和联合稽查,共同构建以数据管税为核心,低度风险纳税提醒、中度风险评估应对、高度风险税务稽查、附征及零散税费相互委托代征的税收征管新模式。二是强化综合治税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房土”两税专项整治清收,对全县所有“营改增”行业的附征税费及县外建筑企业在我县施工的“两个所得税”进行专项整治清收。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行业、建筑服务项目综合治税,及时出台金融保险业综合治税的“十条”意见。同时启动对企业所得税按一定比例开展年度纳税评估及完善司法网上拍卖涉税信息传递、税款代扣代缴机制。三是强化考核引导推动。及时优化完善“财税增收杯”竞赛办法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书,将税收专项整治清收及评估稽查工作一并纳入区镇及相关部门考核范围,引导各部门、区镇深入开展税源排查,积极创新征管方法,全力化解“营改增”带来的收入压力。

(三)关注民生,城乡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出民生优先,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69.8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80.3%一是推进农业农村持续建设。投入资金1.23亿元,疏浚河道80.57公里,完成疏浚土方89.23万方,完成拆坝建涵(桥)300处,修建灌溉泵站123座,新建防渗渠道126公里,修建圩口闸、排涝站14座,新建小型灌溉泵站32座。整合资金1.2亿元用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拨付农村环境整治及长效管理整治资金1650万元。投入8058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农村生产生活危桥106座,落实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65万元。全年共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8316.93万元,累计8.55万户(次)农民获得4638.64万元保险理赔金;通过“一折通”发放各项涉农补贴2.48亿元,惠及28.3万农户;支持海安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入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在全省首批成立江苏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分公司。二是推进文教事业持续发展。安排451.1万元用于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补助资金78万元、文物保护经费20万元,拨付102.5万元用于“送戏、送电影、送科技”;按照我县教育现代化创建的总体预算方案,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资金4856.9万元、塑胶化运动场工程建设资金1759万元、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2000万元、实验室及图书装备专项经费413万元、教师培训经费400万元;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4593.78万元,中职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2266.23万元,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经费、义务教育困难家庭资助经费、高中助学金等860万元,公办幼儿园补助经费6270.4万元。三是推进社保体系持续完善。拨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18亿元,农村五保及城乡低保经费7726.3万元;拨付民政优抚事业经费9121.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2515.7万元;拨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资金7642.31万元、独生子女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资金1858.36万元;安排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31.5万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6950.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经费783.55万元,投入531.12万元支持人民医院、中医院改革;安排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24亿元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542.5万元,拨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配套资金281.2万元。

(四)深化改革,依法理财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深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大力促进我县预决算信息依法、合规公开。强化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使用管理,全年共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等各类结转结余资金3.11亿元,统筹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3220万元,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积极构建财政投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变更金额的界定、变更备案的范围、工程变更备案的原则、工程变更备案的程序等。全年完成估算评审33个项目评审额11.13亿元,核减1.23亿元,核减率11.1%;预算评审455个项目评审额27.59亿元,核减1.3亿元,核减率4.7%三是快速推行单位公务卡结算。在全县各预算单位中积极推行单位公务卡结算,对财政资金进行有效监管,进一步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全年共为148家部门预算单位和区镇申办单位公务卡306张。四是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监管。严把资产出入关,全年审核、审批报废资产327笔,价值8938.6万元;调拨资产86笔,价值2.76亿元。组织拍卖13次,拍卖底价698.65万元,成交价795.5万元,溢价率达13.9%。完成了县区域供水公司等4家直接管理国有企业、县蚕种场等17家授权管理企业和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的2016年经营目标绩效兑现以及租赁承包经营的租金收取工作,制定完善了2017年经营目标绩效考核方案并签订了考核责任书。出台《关于加强县属直管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对县属直管国有企业的管理。五是严控严管政府性债务。严格按照财政部等六部委的要求,对我县政府性债务相关工作迅速清查整改到位;按照“控总量、调结构、降成本、增效益、减支出”的债务管控工作目标,严格实施考评问责机制,严格控制新开项目规模,积极通过预算资金安排、政府性基金安排、存量国有资产变现、市场化转型、PPP项目推进等措施与手段,科学制定化债方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2017年我县成为全省唯一获国务院点名表扬的“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县市(区)。同时,迅速组建城建集团和水务集团两家县级市场化运作国有企业,积极指导并推动开发区、高新区等4个区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工作。全年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额度及新增债券额度36.68亿元,获批政策性银行贷款额度59.9亿元、企业和公司债券发行额度97.7亿元,政府性债务年化综合成本下降16%

虽然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在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深化和经济发展进入高质量阶段的情况下,我县财源基础不够厚实,税源结构不够合理,财政收入增幅趋缓的态势还将延续;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支出安排如何着力解决新的社会主要矛盾还需加强研究;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提升空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在政府性债务管控的新要求下,政府债务化解压力巨大,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还有待增强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科学分析研究,找准症结,综合施策,认真予以解决。

三、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枢纽海安,物流天下”“产业高地,幸福之城”战略定位,全面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有力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财政改革步伐,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绩效管理、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新制度;持续强化债务管控;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为我县全力打造江苏东部综合交通枢纽、长三角北翼产业高地、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地区、宜居宜业幸福之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脱颖而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县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2亿元,增长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6亿元,增长2.6%

2)支出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2亿元,增长8.6%;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亿元,增长9.3%

3)平衡情况

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现行省对县体制的结算办法,预计2018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成财力及补助为63.5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2亿元,省财政税收返还及财力性转移收入14.92亿元,全年上解支出12.56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4.26亿元,上级专款收入14.6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8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6亿元,调入其他资金7.52亿元,总财力120.51亿元;当年总支出预算为95.7亿元(含当年财力安排支出、上级专款支出、结转下年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81亿元;收支平衡。

4)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①省对县转移支付情况:根据现行省对县财政管理体制,含税收返还在内,2018年省对我县转移支付预计29.55亿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3.49亿元,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1.4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63亿元;全年预计上解支出12.56亿元,主要项目:体制上解12.45亿元,其他结算上解(扣解)0.11亿元。

②镇级分成财力及县对镇转移支付情况:全年镇级体制结算分成财力及转移支付16.6亿元,其中镇级体制正常财力基数8.8亿元,相关税收超收分成及补助7.8亿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8年初,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亿元。预算执行中,预计通过清理相关结余和往来存量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5亿元,全年合计可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5.66亿元。为平衡年度预算,2018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6亿元,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为零。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0.31亿元,均为县本级收入

2)支出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9.88亿元,均为县本级支出

3)平衡情况

按照财政收入预算和现行省对县体制的结算办法,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分成财力及补助为60.3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60.3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1.2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5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76亿元,调入资金29.71亿元,总财力112.6亿元;当年支出预算为111.18亿元(含当年财力安排支出、上级专款支出、结转下年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2亿元;收支平衡。

4)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省对县财政管理体制,2018年省对我县转移支付补助预计0.54亿元。因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项目,当年没有上解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1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5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4.39亿元;支出预算54.18亿元;当年结余0.21亿元,累计结余62.18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全县政府债务预计余额情况。2018年初,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66.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7.2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9.37亿元。2018年,省财政核定置换一般债券额度19.36亿元。全县预计新增省批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6.18亿元,偿还以前年度到期债券6.87亿元。预计截至2018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为185.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6.69亿元,专项债务59.23亿元。

2)全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情况。2018年,预计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6.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81亿元,专项债务1.42亿元;支付政府债券利息和发行费4.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5亿元,专项债务1.35亿元。

6.预算绩效工作情况

2018年,将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和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对阶段性成果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以后年度审批立项和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

(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18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9.78亿元,增长5.2%

2.支出预算

2018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62亿元,增长11.9%

3.平衡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分成财力及补助7.6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62亿元;当年结余0.01亿元,累计结余0.1亿元。

四、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8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以及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创新驱动,聚焦发展富民,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促进财政收入量质并举,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创新驱动,有效培育经济发展全新动能

坚持工业强县不动摇,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大财源建设和培植力度。一是积极发挥财政杠杆撬动作用。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研究并落实好稳增长、科技创新等系列政策,确保中央及省涉企的各项减费、降税政策落到实处;完善“一企一策”滚动培育机制,加强与国企央企军企精准对接,推进企业上市,高标准培育行业单打冠军。二是有效破解企业发展资金瓶颈。积极探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完善银政企对接平台功能;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壮大担保基金,推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推动县担保公司与中投保合作,做大规模,做强实力,规范运作,提升服务;积极吸引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设立转贷基金,探索传统基金融资服务新途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对接并争取省政府投资基金及五类专项基金投向我县各类项目,稳步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财政金融扶持新方式。三是借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发展壮大,不断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积极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强化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构筑人才高地,全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积极策应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建设,让科技创新成为引领企业加快发展的新动能。引导企业主动积极对接资本市场,加快上市挂牌步伐。

(二)坚持量质并举,有效促进财政收入优质增长

一是继续抓好综合治税纵深推进与税收协同共治工作,认真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清理,切实提高综合治税和税收协同共治的成功率;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和金融保险业加快发展政策的落实,实现两大行业地方税收贡献最大化,在项目招引中牢固树立税源经济理念,大力培植、招引新兴服务业税源经济,积极推动综合治税与招商引资互联互动。二是进一步健全税收征管协调机制,加大财源监管力度,落实财政收入监控措施,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分析,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健全非税收入计划管理机制,在认真落实减费减负政策的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要求,促进非税收入有效增长。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扶持资金,加强对财政体制和扶持政策的研究,制定科学精准的资金争取考核激励办法,有效提升我县综合财力水平。

(三)坚持民生优先,有效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

一是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持续开展富民强企奔小康“走帮服”工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帮助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实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现代农业、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服务联盟建设,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挖掘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潜力。二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切实做好塑胶化操场、多感官情景教室建设,特殊教育学生就餐补助等工作,促进教育优质公平发展;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认真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待遇,持续提高城乡医疗保险筹集补贴标准和政府对各种社会保险的补贴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养老事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积极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各项资金安排。三是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深化“河长制”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推动上湖创新区和新通扬河生态区建设,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大美海安”。四是进一步支持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机制,织牢治安防控网,促进“平安海安”建设。

(四)坚持控化结合,有效强化政府债务管控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办法,不断健全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监督体系。二是严格落实化债方案,坚持多措并举,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按时按规完成各项债务化解任务。三是力促实体化公司加速转型,通过依法注入有效资产或资本金、规范财政补贴等形式,引导企业良性运转,努力壮大企业实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规范有序实施PPP项目,同时探索PPP置换存量债务,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存量公共服务项目。五是不断调优债务结构,通过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资金、企业债券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途径切实降低债务成本。

(五)坚持改革创新,有效提高科学精细理财能力

一是积极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努力控减行政运行成本;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挂钩机制,加强对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政府财力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调整完善县区镇财政管理体制。二是严格按国有企业规范化管理意见对县属直管国有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绩效目标考核,规范健全企业决策、运行制衡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强化对区镇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绩效考核与经营指导,出台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工作意见和工作规则,进一步发挥监事会对国有企业的全过程监督作用;继续加大对闲置未售国有资产处置力度,进一步严格国有改制企业资产回收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通过回收资金再投资,形成优质资产良性循环。三是充分发挥财政信息化管理优势,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职能,规范监督程序和手段,强化对财政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及绩效评价的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依法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面对新的目标,新的使命,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勇争先,为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