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金信息 > 政府预决算

关于海安市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 海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25 字体:[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年初预定的财政预算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及时调整优化支出,积极筹措并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想方设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我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2亿元,占年度预算61.2亿元的60.5%,增长11.2%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人代会批准的当年地方分成财力及补助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76.2亿元,加上省市专项转移支付及补助7.45亿元、上年结转5.79亿元,支出预算共89.44亿元。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2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79.7%

3.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收入预算执行进度较快。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在南通6县市区中列第1位。收入预算执行进度较快主要是我市始终坚持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打造“产业高地、幸福之城”的目标提供财力支撑的理念,切实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实化征管举措,通过目标分解,压实征管部门目标责任;通过增收竞赛,引导区镇收入尽早入库

二是税收占比排名全市前列。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85.8%,在南通6县市区中列第1位。这一方面得益于我市注重实体经济税源培植,另一方面得益于我市进一步强化税收协同共治,完善区镇综合治税网格化管理机制。

三是重点领域支出保障较好。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上半年,我市民生支出56.84亿元,占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8%;支撑GDP的八项支出增长21.3%节能环保支出增长17.7%;扶贫协作支出增长21.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23.7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60.31亿元的39.4%。收入预算执行进度偏慢主要是土地上市成交量较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未达序时。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人代会批准的当年地方分成财力及补助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09.88亿元,加上省市专款0.18亿元、上年结转0.1亿元,支出预算共110.16亿元。上半年,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26.1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23.8%。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主要因素:一是受与土地出让相关的收入未达序时影响支出实现;二是年初预算中通过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因省政府专项债券上半年未发行而影响支出执行。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7.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527.47万元的22.7%。收入执行偏慢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国有投资企业上半年未能实行股利股息分配方案。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人代会批准,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相关支出,相关结余年终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障基金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收入29.7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54.39亿元54.7%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4.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54.17亿元的44.8%。支出进度偏慢主要因素:社保系统并轨后,联网结算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未能及时清算;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费正在申报中,下半年实现支付;支出中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主要集中在年底转出。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坚持量质并举,全力抓好收入组织

上半年,我市财政紧盯增收和提质双任务目标,落实责任,硬化措施,全力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切实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对相关收入目标任务进行再落实、再分解,压实征管部门与各区镇责任,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稳定增收和“双过半”目标如期实现。二是突出重点,促进组织收入应收尽收。进一步健全征管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制度,加大对税源的联动监控分析力度和深度,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进行跟踪,对既有税源以及摸排挖掘的重点税收及时催缴,努力实现各项税款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组织工作,重点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相关专项资金计提等事项进行关注,努力挖掘非税收入来源。三是凝心聚力,加大税收协同共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区镇综合治税职能,实现区镇综合治税网格化管理。加大部门税收协同共治力度,初步构建财政、法院、税务一体的司法拍卖资产涉税处理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了税务部门、房产交易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信息互通,进一步强化了不动产涉税事项管理。

二、坚持创新驱动,全力培植优质财源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发挥财政宏观调控的作用,集中财力,精准施策,定向发力,把发展经济、财政增收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不断加大财源建设和培植力度。一是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企业转型发展。严格执行国家降低增值税税率、对部分新型行业实行税收优惠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完善出台了新型工业化发展、科技创新发展、商贸物流产业园功能平台建设等若干政策意见,鼓励企业进一步转型升级。二是创新扶持方式,设立政府产业基金。为支持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目前《海安市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已印发,该办法通过母子基金的模式,采取符合基金投资管理的方式和便捷的决策运转程序,争取有效吸引不低于3倍的社会资本。母基金规模为10亿元,基金总规模目标40亿元,分三年到位。三是加强合作共赢,做大做强担保能力。积极推动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开展合作。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5亿元的增资已经到账,新成立的中投融资担保(海安)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相应提高到10亿元,单笔融资担保额提高到1亿元,总担保规模可达100亿元以上。

三、坚持投入优先,全力保障民生改善

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出民生优先,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努力推动生态环境改善。强化对各镇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一车式”考核,同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筹措和整合力度,上半年整合资金0.94亿元用于开展263”专项行动及精细化工园区整治,不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积极推进农村危桥改造为民办实事工程,提前完成101座农村危桥改造建设任务;河道疏浚、渠闸修建等水利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超过0.79亿元;农业综合开发投入1.09亿元。同时,切实做好农民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发放民政经费、五保经费等补贴项目1.37亿元,涉及农户25.78万户。三是充分保障文教卫生事业发展。在及时拨付各项教育日常经费的基础上,落实教育现代化创建资金1.28亿元用于塑胶化运动场、中小学校安工程、教育信息化、中高考考点升级改造等,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推动长江路小学、二幼改扩建以及区镇幼儿园建设。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发展,为92931.54万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489645-64岁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进行了健康体检。积极支持打造文化大市、文化强市,拨付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484万元,实施基层文化站达标建设和社区文化室建设。四是构建完善城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拨付民政优抚事业经费0.48亿元用于保障全市1.2万多名优抚对象政策待遇;拨付尊老金0.17亿元惠及全市4.4万多名高龄老人。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45亿元,对建档立卡一般贫困农户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救助,全面免除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个人筹资。五是积极推进“平安海安”建设。先后投入1.02亿元实施一至六期技防监控系统建设,筹措资金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人脸识别技术”抓拍交通违法、公安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工程等。

四、坚持控化结合,全力防范债务风险

围绕“确保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再新发生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确保债务规模得到有效、合理控制”的总体原则,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监管要求。一是定期排查风险点。健全存量债务到期情况年度、月度分析机制,完善债务单位债务资金需求情况月度报告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流动性风险提示,积极预防债务风险处置中的风险。二是建立风险应急基金。着手建立总规模不低于5亿元政府性债务化解应急基金。三是稳步推进化债目标。根据省、市化债工作要求,对年度化债目标按季分解、按月推进,强化考核,督促各单位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产变现、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PPP等方式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四是加快存量政府债务置换。2018年我市共申报置换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5.54亿元,目前已经置换偿还存量政府债务和到期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19.78亿元。五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在降低成本的同时确保资金链不断。上半年,我市积极向省财政争取了新增债券额度12亿元;加大了与政策性银行合作力度,争取到账资金18.96亿元;拓宽了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到账资金21亿元。

五、坚持科学推进,全力提升理财水平

一是全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订了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互查,各项财政管理制度、专项资金逐步实现了有序公开。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月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盘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半年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3.68亿元。二是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进一步细化了单位公务卡实施对象,稳步推行单位公务卡结算,有效监管财政资金使用。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级别,制订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省财政厅批准。三是科学规范财政投资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工程金额变更的权限界定,以及变更的范围、原则、程序等。上半年共评审投资估算项目12个,节约财政资金0.85亿元;评审投资预算项目219个,节约财政资金1.58亿元。四是全力推进PPP项目入库工作。今年以来,我市镇村污水治理工程5个项目完成了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编制工作,目前全部进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库,本批次入库数量全市第一。五是不断强化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按照“划入资产、带走债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保值增值、加快发展”的原则,我市市区两级组建的城建集团等6家市场化转型国有企业已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完成了内设机构设置和劳动用工管理,工商登记变更、相关公司股权划转工作,明确了管理层分工、制定了主要管理制度,公司运转逐渐步入正常化。

上半年,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财政运行情况基本正常,但从目前财经走势分析来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实体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税收稳定增长的基础并不牢固,实体经济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更需进一步提升;事关保稳定保增长和民生福利方面的提标、扩面等刚性支出与有限财力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财政平衡难度越来越大;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和流动性风险压力较大,市财政要实现全年预算目标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为圆满完成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任务,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咬定目标,真抓实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创新征管举措,高质量实现财政收入增收

要保持收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培育实体经济、强化实体经济税收征管是唯一途径。市发改、招商、财政等经济主管部门和各区镇将按照税源经济的要求,树立“亩产论英雄”意识,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招引、培植力度,优化招引、培植措施,切实壮大我市实体经济,夯实做强我市实体经济税基。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组织工作,督促征收部门严格按照收费政策、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杜绝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各种减、免、缓。加大总部经济招引和协税护税力度,引导区镇切实发挥综合治税职能,强化对本地税源的网格化保护机制。探索按税源来源对区镇收入情况进行评估的办法,引导区镇高质量、可持续组织收入。

二、充分彰显财政引导,高质量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决将中央及省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的相关政策举措落到实处。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研究并落实好稳增长、科技创新等系列政策,重点支持智能制造、军民融合、新型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加大财政普惠性支持、竞争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价值链、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与引导效应。加快服务企业上市和项目建设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上市进程中的难点问题,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促进项目按期建设,力争早投产、早达效。

三、始终突出民生优先,高质量推动城乡和谐发展

继续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高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到“稳起步、迈小步、不停步”。强化资金整合,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加快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待遇,提高城乡医疗保险筹集补贴标准和政府对相关社会保险的补贴投入,大力支持困难群体创业就业。支持促进教育优质公平发展,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延伸。大力推动上湖创新区和新通扬河生态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263”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平安海安”建设,加快“网格化”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四、更加注重精细管理,高质量健全财政运行机制

一是继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优化预算管理,强化支出项目统筹。从严管理财政资金,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和存量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分析,及时组织公开决算信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方法,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强化绩效结果运用。二是出台我市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方案,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和下倾财力,增强区镇基本财力保障能力。加强对区镇财政财务指导,切实提升区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三是继续强化对国企国资的规范监管。按照我市《关于加强市属直管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规范化管理;加速推进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实现投资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进一步规范PPP项目推进工作。建立健全全市PPP项目筛选评估机制和项目名录动态更新机制;通过省市政府采购平台选择信誉好、有实力、经验丰富的投资运营商参与我市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五是继续强化债务精准化管控。依法加强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着力控减区镇政府性债务,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探索市级对区镇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的支持途径。督促各单位按期保质完成年初化债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调结构、降成本的力度。积极寻求存量到期债务借新还旧方式方法,严防流动性风险。六是继续完善财政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及绩效评价的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依法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危机意识、发展意识、担当意识,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力打造产业高地,聚力建设幸福之城,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脱颖而出、跨越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