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2380210/2019-01348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政府办 | 文号: | 海政办发〔2014〕61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4-30 | 发布日期: | 2014-04-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标准化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安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标准化管理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海安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标准化管理意见(试行)
为巩固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动全县所有行政权力“全上网、真上网”,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确保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持续走在全市前列,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县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标准化建设,与部门、行业的职能工作结合起来组织推进,实现行权工作与部门核心业务深度融合。各部门相关科室共同参与,依照各自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联动,在提升办件质量、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多出新经验、新成效,为深化行权工作增添新动力。
二、具体内容
(一)权力库建设标准化。权力事项基本信息项、服务信息项等静态信息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规范,满足省市考评相关要求。加强权力库动态调整工作,做好权力库信息实时更新,并保持内外网一致。
(二)权力网上运行标准化。所有在用行政权力必须在行权系统实时运行、全程留痕,杜绝网下运行。所有事项网上运行各岗位环节时间与权力实际行使时间一致,杜绝事后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办件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决定文书等相关要件齐全,上传附件与办理环节对应匹配,附件名称与实质内容一致,格式规范。继续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处罚结果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标准执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网上政务大厅全面展示权力事项目录,事项基本信息、服务信息内容完整,与权力库同源一致。进一步完善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覆盖全县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便民服务事项三级联网审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电子监察标准化。各级电子监察人员每天登录系统,查看办件实时运行情况,对系统出现的报警,及时查明原因,发起督办指导意见,督促被督办人在规定时限内将问题原因、整改情况进行回复。
(四)数据报送标准化。凡有自建系统或条线专网的部门,要按照《海安县综合电子监察数据接口规范》要求,定时将数据向县综合电子监察平台报送归集,主动接受监察,实现信息共享。
(五)法制监督标准化。加强法制监督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依托系统实现行政执法证件全部网上申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抽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规范性文件报备、复议应诉监督以及相关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六)绩效考评标准化。综合考虑办件数量、办件质量、异常报警、督查督办等要素,综合采用网上评估和现场考核等形式,全面提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质效。
三、参与对象
40个县级有关部门(见附件2),各区镇。
四、评估方式及结果运用
(一)日常评估。县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标准化管理内容,组织日常检查,日常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评估中。
(二)年度评估。县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通过查阅资料、比对网上运行记录、统计分析数据等形式,综合考虑办件数量、办件质量、异常报警、督查督办等要素,结合日常评估情况,对各相关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综合评价。评估结果在全县通报,同时将年度评估结果计入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主题教育年度考核。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标准化管理的契机,认真对本部门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组织“回头看”,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特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