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12380210/2020-00482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政府办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1-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1-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我市政务新媒体工作,根据国务院、江苏省、南通市政府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做好内容发布。各相关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群众关心关切热点,及时推送最新资讯信息,确保每周更新内容不少于1次。同时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要注重营造节假日期间喜庆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政民互动。各相关单位要聚焦政务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办事等功能定位,大力提升解读回应、留言办理、在线办事等工作实效。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建立健全留言回复机制,切实提高政民互动质效。要落实专人认真及时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等工作,不得以系统自动回复替代。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春节期间, 各相关单位须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等工作,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指定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与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对于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及时报告,确保政务新媒体平稳运行。



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