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明确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县长  陆卫东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编制、监察、财税、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法制、人民武装、城乡规划等工作。
  常务副县长  焦广琪  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城乡建设、交通、国土资源管理、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小城镇建设等工作;分管发展计划、统计、物价、建管、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人民防空、外侨、接待、地震、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城乡规划、财税、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副县长  彭为杰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分管民政、农牧渔业、水利、农机、农业资源开发、气象、残联等工作。
  副县长  翁晓云  分管沿海开发、旅游、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口与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民族宗教、体育、档案、县志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县人民团体工作。
  副县长  陶荣龙  挂职新疆伊犁州伊宁县。
  副县长  严卫飞  负责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政法、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人民武装工作。
  副县长  李子全  协助分管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双招双引”、项目建设、科技等工作,侧重科技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工作。
  副县长  丁  锋  负责“双招双引”、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科技、环保、项目办、软件科技园等工作;联系台办、科协工作。
  副县长  卢忠平  负责工业经济、产业集群、培大扶强、企业上市、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三产服务业及服务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分管发展改革、商贸、供销、金融、供电、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茧丝绸、新墙体材料、保险、烟草、盐业、石油管理等工作;联系工商联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