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明确吴麟麟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海政发〔2012〕52号
县政府关于明确
吴麟麟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吴麟麟、高斌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副县长 吴麟麟 协助分管科技、“双招双引”、开放型经济、项目建设、工业经济,侧重产业集群和软件科技园、科技创业园建设,负责“科技镇长团”工作。
副县长 高 斌 协助分管沿海开发、旅游、文教卫生、城乡建设、国土管理,侧重小城镇建设和“523”文化产业园建设。
海安县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县各人民团体。
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