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明确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县长  顾国标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编制、监察、财税、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武装、城乡规划、法治政府和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等工作。

常务副县长  张亚曦  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小城镇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政府平台融资工作,分管发展计划、交通、统计、物价、建管、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人民防空、外侨、接待、地震、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城乡规划、财税、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

副县长  卢忠平  负责工业经济、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培育、培大扶强、企业上市、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发展改革、科技、环保、金融、供电、茧丝绸、新墙体材料、保险、烟草、盐业、石油管理等工作;联系科协、工商联工作。

副县长  葛志祥  主持县公安局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和城市管理工作;分管司法、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人民武装工作。

副县长  秦艳秋  负责社会事业建设工作;分管教育(职教园区)、卫生与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民族宗教、体育、档案、县志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县人民团体工作。

副县长  张元春  负责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双招双引”、项目建设、三产服务业、沿海开发等工作;分管项目办、商贸、供销、商贸物流产业园等工作;联系台办工作。

副县长  丁兴育  负责农业农村、农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分管民政、农牧渔业、水利、农机、农业资源开发、气象、残联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副县长  张为峰  协助分管工业经济、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培育等工作;负责“科技镇长团”、军民融合发展、海安哈尔滨工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等工作。

 

 

           海安县人民政府

           2017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