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曹 铖同志 挂职青海省贵德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小军同志 负责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季度考评、项目建设工作,分管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产服务业、商贸物流业、建筑业发展工作;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分管生态环境局(攻坚办)、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办、服务业办、建管局、商贸物流园、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烟草公司、石油公司。
周 平同志 负责社会事业建设、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农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分管医疗保障工作;协助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供销总社、档案馆、史志工委、气象局、残联;协助分管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安谱昌同志 协助分管社会事业建设、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工作。
以上领导同志所涉的相关领导小组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工作分工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海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