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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关于明确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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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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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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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 陆卫东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编制、监察、财税、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法制、人民武装、城乡规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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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县长 焦广琪 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小城镇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政府平台融资工作,分管发展计划、统计、物价、建管、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人民防空、外侨、接待、地震、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城乡规划、财税、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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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成 宾 负责三产服务业、服务业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交通、旅游等工作;分管商贸、供销、商贸物流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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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彭为杰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分管民政、农牧渔业、水利、农机、农业资源开发、气象、残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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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翁晓云 分管沿海开发、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口与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民族宗教、体育、档案、县志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县人民团体工作,兼任职教园区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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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陶荣龙 对口支援新疆伊犁州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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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严卫飞 负责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政法、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人民武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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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丁 锋 负责“双招双引”、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科技、环保、项目办、软件科技园、“523”文化产业园、科技创业园等工作;联系台办、科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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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卢忠平 负责工业经济、产业集群、培大扶强、企业上市、安全生产、工业企业科技创新等工作;分管发展改革、金融、供电、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茧丝绸、新墙体材料、保险、烟草、盐业、石油管理等工作;联系工商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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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吴麟麟 协助分管科技、“双招双引”、开放型经济、项目建设、工业经济,侧重产业集群和软件科技园建设,负责“科技镇长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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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高 斌 协助分管沿海开发、旅游、文教卫生、城乡建设、国土管理,侧重小城镇建设和“523”文化产业园、科技创业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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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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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