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
来源: 海安日报 发布时间:2020-08-30 累计次数: 字体:[ ]

8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忠主持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吴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鹏军,市委常委、副市长卢忠平,副市长葛志祥、彭晓红、刘志国、戴晓晨,市人武部部长陈剑利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祖平,市政协副主席王怀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第九轮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相关文件及讲话精神。于立忠要求,迅速熟悉了解巡视的具体要求,结合职责职能做好迎查准备及回头看工作,聚焦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危废处置等环节,强化协调联动,加强监管,就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出台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完善应急处置专用物资、设备,强化保障。

  会议讨论了海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于立忠指出,该项规定有助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要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五大程序,更突出风险评估的作用。

  会议讨论了海安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于立忠指出,要进一步推敲修改完善该管理办法,创新宣传形式,依托新闻媒体,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快建设或改造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会议讨论了海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立忠要求,针对洪水影响评估、水土保持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雷击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的区域评估,要明确职责分工,列出详细清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会议学习了《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研究了关于赋予镇街道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转发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安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和贯彻落实《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实施方案,传达了全国、江苏省、南通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研究了海安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发改委关于下调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请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