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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 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

来源: 高新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9-05-24 字体:[ ]

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根据市局要求,4月份以来,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情况和销售处方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检查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执业药师是否存在“挂证”兼职现象、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放置“执业药师不在岗,禁止销售处方药”提示牌以及《执业药师注册证》公示等情况。

二是检查执业药师配备情况。重点检查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是否具备执业药师资格、具有中药销售的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配备执业中药师等情况。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执业药师。

三是检查销售处方药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设有“处方药”专区;部分有特殊存放要求的药品是否在正常工作的阴凉区内;处方单与处方药销售情况是否一致;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暂停处方药销售等情况。

截至目前,分局已检查零售药店4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下一步,该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将企业自查自纠与分局监督管理相结合,形成合力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