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和省政府统一要求,我市将于2018年9月18日在城区范围内举行防空警报试鸣。为确保试鸣成功,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警报种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二、警报鸣放
警报鸣放时间:2018年9月18日10∶00—10∶19。
10∶00—10∶03 鸣“预先警报”3分钟;
10∶03—10∶08 间隙时间5分钟;
10∶08—10∶11 鸣“空袭警报”3分钟;
10∶11—10∶16 间隙时间5分钟;
10∶16—10∶19 鸣“解除警报”3分钟。
试鸣过程中,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请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海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