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通告

来源: 海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9-12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和省政府统一要求,我市将于2018年9月18日在城区范围内举行防空警报试鸣。为确保试鸣成功,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警报种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二、警报鸣放

  警报鸣放时间:2018年9月18日10∶00—10∶19。

  10∶00—10∶03  鸣“预先警报”3分钟;

  10∶03—10∶08  间隙时间5分钟;

  10∶08—10∶11  鸣“空袭警报”3分钟;

  10∶11—10∶16  间隙时间5分钟;

  10∶16—10∶19  鸣“解除警报”3分钟。

  试鸣过程中,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请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海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