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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今年第10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海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21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正在逼近我市,受其影响,2123日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并伴有陆上810级、沿海海面910级阵风1112级的偏东大风。目前,省、市已先后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各区镇、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始终立足于防强风、抢大险、救大灾,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周密组织、精心部署,着力把各项工作做在前头,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牢牢把握防台风工作主动权。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高认识、保持警惕,立足正面防御,克服麻痹思想,严阵以待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实做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台风动向,认真分析研究台风给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和造成的危险,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要立即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发动,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二、统一调度,形成合力。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防台防汛抗灾减灾的强大合力。各区镇要全面落实防台责任,迅速做好组织动员和督导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靠前坐镇指挥,及时掌握台风动向和汛情发展变化,周密安排各项防范工作,努力把握防台风工作的主动权。要重点加强对海堤、里下河围堤等重要堤防的防守,对于易发生险情的险工险段,要备足防汛物料,落实抢险力量。抢险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一旦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抢险,全力减轻灾害损失。水利部门要优化水利工程调度运行,严格按规定控制水位,确保安全。住建部门要强化对城市排水管网、低洼地区、地下空间、城市绿化的检查,确保城区防汛排涝工作落到实处。安监、教育、建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危房校舍、简易工棚、建筑工地、化工企业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和人员转移。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航道沿线巡查,保证公路、航道的畅通,督促运输企业和航运公司所属营运车船安全谨慎运营。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出海船只管理,沿海捕捞船只必须回港避风。城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清理工作。供电部门要加强供电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置雷电导致的停电故障,严防涉水用电设施灾害的发生。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农业生产防风减灾工作指导,组织相关生产单位和农民群众做好大棚设施、养殖设施和高标准农田田间工程的防护工作,及时疏通田间沟渠,防止发生大面积内涝。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台抗台工作。

三、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人员避险转移作为台风防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台风应急响应解除之前,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想尽一切办法,切实做好水上作业人员、市区及集镇区危房居住人员、散养五保户、沿河岸坍塌区域房屋居住人员、危旧工棚居住人员的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海上作业渔船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确保船进港、人上岸。

四、强化责任,加强值守。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最新气象预报和动态消息(重点为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等级、移动方向、移动速度、降雨量、登陆时间等),加强上下沟通联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各区镇和部门要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对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对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工作失职渎职、效能低下、以致酿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针对单位实际和台风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好应急队伍和物资,及时有效应对台风期间各类安全生产险情。

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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