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抓好农村宅基地统一管理工作,完善农业农村执法体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提升农村宅基地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委托乡镇行使农村宅基地行政执法权的实施方案(草案)》,自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0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群众修改建议和意见。
特此反馈。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