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前期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海安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人员产生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5月19日至6月20日期间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召集区镇、村、人大代表及市级机关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根据相关意见、建议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文稿予以公布,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二次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市政府人民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对外公开,自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30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到截止日期,共收到网友反馈的建议0条。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