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效处置闲置及用而不足土地,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产业焕新 空间再造”,为聚力打造“五个海安”、奋力建设“五个强市”提供坚实的资源支撑,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2023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龙虎榜”综合考评办法》(通办〔2023〕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安市持续深化工业企业“亩产论英雄”改革实施办法》和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闲置及用而不足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将该办法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市政府人民网站对外公开,自2023年5月17日始至2023年5月24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到截止日期,共收到网友反馈的建议0条。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