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民生公益政策及动态 > 优抚情况


关于拨付2018年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项目经费的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1-18 字体:[ ]

关于拨付2018年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项目经费的通知

各区镇民政办:

根据《关于下达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经费计划的通知》(海民〔2013〕88号和海民〔2014〕122号)和《关于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的通知》(海民〔2014〕62号)精神,经报市民政局党组批准,滨海新区(角斜镇)等8个区镇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项目经费予以拨付,相关区镇根据分配表的金额及时开具发票报民政局优抚科。请各区镇民政办会同财政局(所),按合同约定,及时与工程建设各有关方结付相关款项,保修金等,待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再结帐。

特此通知


海安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