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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优抚褒扬总结

来源: 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3-07 字体:[ ]

2021年,优抚褒扬科在局领导坚强有力的的指导下,在全局同事关心支持下,在科室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始终脚踏实地,尽心尽责做好全年工作。

拥军褒扬工作:截止12月30号共组织发放悬挂光荣牌40000余块,在疫情形势严峻下统筹组织全市清明、公祭日大项纪念活动,全年审核上报1人的涉烈工作。接受各类信访事件200多起,并全部形成工作闭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指导全市各机关部门与驻海部队结对共建,为驻海部队和海安籍立功受奖官兵发放奖励经费48万余元,彻底摸清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情况,积极推进区镇烈士纪念设施改造修缮建设,同时提升改造散葬烈士墓建设。全员全身心投入到省双拥模范城创建验收工作之中,指导全市开通“通通优”卡21000余张。顺利完成南通市双拥创建验收和苏州市交叉互评验收工作。

优抚工作:全年我市累计发放优抚经费1.15亿元。其中:伤残人员639人,经费支出2750.73万元(含1-4级伤残人员护理费和5-6级精神残人员护理费);三属130人,经费支出506.63万元;在乡复员军人32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359人、参战参核退役军人699人、铀矿开采退役军人23人,这四类人员全年经费支出3877.15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6224人,全年发放生活补助2580.76万元;其他优抚对象经费支出1504.52万元( 老烈子474人、老复员军人遗属1171人);老党员生活补助支出105.43万元(抗战时期老党员4人,解放时期44人、建国前41人,)。

工作不足:一是拥军褒扬工作和优抚工作内容繁杂,上级要求不断提高,有事工作存在偷懒应付嫌疑,工作标准不够高。二是工作统筹协调还需要加强。在众多任务交集时,在预先谋划、分工协作、提高效率上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三是处理问题能力有待加强,在遇到老上访户缠访、闹访时,偶尔还有急躁、厌烦情绪,表现得耐心不够、方法不多。四是对工作的时效性抓得不紧,有时工作拖沓,不能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下一步打算:一是要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科室人员系统理论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紧密联系群众,调整心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全员需要严格要求自己,严厉约束自己,时刻警示自己。努力改变工作中遇事处理不果断、不细致等问题,克服松懈心理,树立生活、工作目标,保持旺盛的战斗力;三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耐心细致多与服务对象沟通,改变工作方法,扎实工作作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更好地为广大优抚对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