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安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海安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8-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了贯彻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方案》,我市印发了《海安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深化提升行动方案》(通住建安〔2021〕13号)文件。

一、制定的背景与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百日行动”工作成果,切实抓好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和措施,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有序衔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成为时代刚需,可以切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实现“双下降”。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苏建质安〔2019〕378号)等《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南通市建筑工地管理实施细则》(通建燃委办〔2020〕1号)等文件

三、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一)强化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 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完善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构建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和全过程衔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

2. 重点强化危大工程风险管控,重点关注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有限空间作业等风险识别与管控工作,重点审查风险管控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重点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3. 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企业安全总监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对辖区项目进行监管。

(二)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着力消除重大隐患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起重机械治理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未按照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造成的事故隐患;排查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司机、信号司索工、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查安拆单位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2.深基坑治理重点:排查深基坑土方超挖且支护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隐患;排查深基坑监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检查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排查周边堆物、堆料荷载是否超过设计限值;检查深基坑挡水排水设施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检查深基坑开挖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

3.脚手架及高支模治理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检查脚手架连墙件设置合规性情况;检查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搭设过程、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监测、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4.有限空间作业治理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严查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执行情况;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消防安全治理重点:检查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及易燃、可燃物按规定集中堆放并苫盖情况;检查各类储气罐等危化品规范存储和使用情况;严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查活动板房内违规用电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督促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完善各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设备,组织开展防汛、消防等专项应急演练,建立反应迅速、处置能力强的应急队伍;施工现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抢险物资充足、抢险机械设备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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