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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海安法院请示报告“不打折”

来源: 海安市 发布时间:2019-08-30 字体:[ ]

“向上级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仅能保证海安法院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而且也是对干警本人、家人负责,必须不折不扣予以落实。”日前,海安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在该院导读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专题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

长期以来,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内容、人员、程序、方式等存在较大争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施行后,海安法院多次组织学习,结合本院实际予以细化。深刻领悟精神。学习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充分认识只有不折不扣落实请示报告条例,才能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框定内容范围。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基础上,党组将内设机构调整、中层以上干部任免、重大活动、重要政策、重大案例的宣传报道口径、出台重大创新举措、自身职责范围内特殊敏感事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工作总结和计划、审理执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重大敏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情况列入日常范围,及时向上级请求报告。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中层以上干部因故无法履职或者离开工作所在地以及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的个人工资、奖金、房产、股票等资产情况,都要按程序予以请示报告。严格考核问责。除紧急情况采用口头方式外,一般以书面方式逐级进行。请示报告纳入考核范围,与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挂钩。落实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不久前,海安法院在宣传报道一起涉恶软暴力犯罪案件时,严格请示报告,高标修正稿件。新闻媒体登载后,网上阅读点击量逾3.5万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据悉,今年以来,海安法院对内设机构改革、中层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都严格依照规定进行请示报告。

采访中,海安法院副院长周国庆表示,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一定要对标找差,海安法院将在实践中结合本院情况,进一步细化钢性措施。(徐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