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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第二届“教育突出贡献奖”拟表彰对象公示

来源: 海安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08-30 字体:[ ]

根据《海安县“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海政办发〔2014〕138号)和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海安市第二届“教育突出贡献奖”的通知》(海教人〔2019〕27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专家评议、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以下两个集体和八位同志为我市第二届“教育突出贡献奖”拟表彰对象:

1.宁蒗支教教师群体

2.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成长群体

3.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周万喜

4.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何咸钧

5.曲塘中学 王珍山

6.教师发展中心 何 明

7.海陵中学 丁义国

8.城南实验小学 许习白

9.大公镇中心小学 于爱芬

10.第二实验幼儿园 丁月玲

以上公示时间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向市教育体育局反映。

市教育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8891013488935369

附件:市第二届“教育突出贡献奖”拟表彰对象事迹材料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