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局起草了《海安市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5月9日前反馈到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hanmg88971809@163.com。
2、通信地址: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海安市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