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十三届海安市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来源: 中共海安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18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十三届海安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已正式启动,为期2个月。

一、巡察对象

市公安局、信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编办、水务集团、保安公司等7个市级机关部门和企业单位。高新区新丰村、自由村、通学桥村、海南村,白甸镇白甸村、官垛村,南莫镇朱楼村、黄陈村、严马村、于桥村、唐庄村、校林村、柴垛村、姜刘村,大公镇姜桥村、古贲村、群益村、于坝村、噇口村、马舍村,雅周镇鸭湾村、杭窑村、东楼村、迥垛村等24个村。

二、巡察重点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举报、信访受理方式

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交通运输局、市委编办,办公地点:市交通运输局大楼四楼、五楼(江海西路1号),举报电话:18962781826。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24个村,其中:

第一小组巡察高新区通学桥村、海南村, 办公地点:海南街道三楼会议室,举报电话:0513-68521856。

第二小组巡察雅周镇东楼村、迥垛村, 办公地点:雅周镇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举报电话0513- 88630061。

第三小组巡察大公镇群益村、于坝村、噇口村, 办公地点:大公镇国土所,举报电话:0513-88751181。

第四小组巡察大公镇姜桥村、古贲村、马舍村, 办公地点:大公镇水利站四楼,举报电话:0513-88754626。

第五小组巡察雅周镇鸭湾村、杭窑村, 办公地点:雅周镇广电中心二楼会议室,举报电话:0513-88633496。

第六小组巡察高新区新丰村、自由村, 办公地点:海安高新区北城街道海北办事处(丹凤路205号),举报电话:0513- 80951527。

第七小组巡察南莫镇校林村、柴垛村, 办公地点:南莫镇成人教育中心(原地税局)三楼,举报电话0513-88471989。

第八小组巡察南莫镇黄陈村、严马村、唐庄村, 办公地点:南莫镇老文化站(原地税局)三楼,举报电话0513-88482819。

第九小组巡察白甸镇白甸村、官垛村, 办公地点:白甸镇人民政府巡察办公室(二楼西),举报电话68521075。

第十小组巡察南莫镇朱楼村、于桥村、姜刘村, 办公地点:南莫镇计生办三楼,举报电话0513-88472313。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公安局、市保安公司,办公地点:市公安局警校二楼201办公室(宁海南路88号),举报电话:18962781829。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水务集团,办公地点:市水务集团三楼,举报电话:18962781819。

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醒目位置均设有举报信箱,并设有统一的举报电子邮箱:haxcjg@sina.com。

信件举报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537室,海安市委巡察办,邮编:226600。


中共海安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