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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失智评定公示书(2020.1.15)

来源: 海安市 发布时间:2020-01-15 字体:[ ]

根据《关于将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范围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26号)及《海安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发〔2019〕54号)精神,经我市失智评定专家组评定及评定专家委员会复核,秦竹山等7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智标准,倪有兰等4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智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1月15日至2020年0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海安市医疗保障局(长江东路10号)三楼1、2号窗口联系,联系电话:81878009。

符合重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秦竹山

32062119360604****

2

邵雪芬

32062119431216****

3

丁月芳

32062119250928****

4

周雨亭

32062119330927****

5

王树兰

32062119411015****

6

张有来

32062119421030****

7

于友恒  

32062119450408****

符合中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倪有兰

32062119450128****

2

李忠海

32062119401115****

3

谢颖

32062119681004****

4

王元芳

32062119411003****